近日,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版《山东省中药材标准》《山东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》(下称“两个标准”),涉及中药材标准175个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307个,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。
山东省药监局对“两个标准”实施的有关事宜进行公告。根据公告,自实施之日起,采收加工、生产新标准收载的中药材、中药饮片品种应当符合新标准要求;新标准实施前符合相关规定的中药材、中药饮片品种可继续流通、使用。此外,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“两个标准”的监督和实施,及时收集反馈相关意见和问题。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积极做好“两个标准”的执行工作,同时应持续研究完善质量标准,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控制水平。
来源:中国中医药报